【通知】重要提示!东华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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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蔡钰茹 发布时间:2020-02-12 浏览次数:1046 |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要求,结合上海市委、市教委最新会议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的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安排做如下提示。 总体要求 充分利用网络教学与网络沟通的优势,以信息技术与教学教学深度融合的教与学改革创新,组织任课教师开展在线教学,做到“要求不降低、教学不停顿,研究不中断”,力争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有效开展课程教学。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好教学管理主体作用,建立包括院领导、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教务员等组成的教学工作保障团队,学校相关部门要及时指导,保证疫情解除学生返校后,可迅速完成正常教学方式切换,按时保质落实2020年春季学期课程教学工作。 在线教学实施 在返校前,本科生、研究生统一通过“超星教学平台”开展在线教学。鼓励利用学银在线、爱课程、智慧树、学堂在线、爱课程、智慧树、超星尔雅等平台的其他教学资源,辅导学生自主在线学习。待线上课程实施前,学校将为每位学生、任课教师发送在线教学平台教师和学生使用手册作为使用指导(另行通知),并开通相关课程教学平台账号。 学院应组织好在线教学计划和方案,线上授课采用“授课视频+课件+线上讨论答疑+在线作业”等形式开展教学活动,各类学生按照授课教师的要求按时完成课程学习与考核。量大面广的公共课程,可由学院统筹组建教学团队,线上集体备课,共建课程资源,每个任课教师分别管理课程班组的在线答疑、作业指导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课程、体育类课等由相关学院(部)制定方案。 任课教师仍按原教学安排编制教学日历,按课表时间、课表学时通过在线教学平台授课。任课教师应在2月底前将线上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课件(PPT)、部分或全部课程视频、教辅材料等准备完毕,并经学院审核通过后,上传至在线教学平台系统。实施在线教学时,任课教师应提前一周完成每周课程的视频录制工作并上传课程资料,供选课学生预习,并发布答疑、在线讨论等时间安排;完整保存在线教学活动的电子记录,完成学生在线学习考勤,并依据考勤、作业等综合测评情况,对学生成绩进行评定。 理论课程中包含的实验、上机等环节,任课教师可适当调整教学计划,报学院批准,待学生返校后补课。部分必须在实验室或现场进行教学的实验课、实践课、艺术类课等,如确实无法采用在线教学方式的,任课教师须在指定日期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延期开课申请,各学院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部备案并告知学生,待学生返校后补课。 学生退选课等常规工作仍在教务系统中按原计划进行。若确因身体有病患或其他特殊情况,可以请假不参加线上课程学习,但须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部批准。待学生返校后,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为学生办理补课等事宜。 在线教学运行保障与质量保障 教务处、研究生部、信息办等单位共同组建在线教学运行保障团队,做好教学运行前期准备与培训工作,及时解决广大师生在在线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在线教学工作高效、顺利、保质、保量的开展。 各学院要协助任课老师做好学生返校前的在线教学准备工作。对任课教师开设线上课程的能力和学生上课的硬件条件要全面了解掌握并做好预案。正式开课后,请各学院每两周向教务处或研究生部书面报告在线教学实施过程,提供学生出勤情况、授课方式、学情跟踪和反馈等信息。 各学院要及时了解、发现和解决师生的问题,对在线教学期间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跟踪,指导学生认真执行学习计划,并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健康指导。要配合学校做好政策宣传和教师动员,组织师生参加教与学的培训,汇总反馈线上授课问题,不定期对在线教学工作进行抽查,保障在线教学质量。 根据疫情发展和教学工作开展需要,学校将及时通知安排相应后续工作。请予以关注配合。
东华大学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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